人才培养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学生顺利就业与深造。毕业生因考研、提前就业、创业请假,在不违背学校和学院教学秩序及教学规律情况下,有程序有规范的进行办理,特作以下规定:
1、请假学生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写明具体原因及请假实现的结果,以及家长同意的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材料,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书须由任课教师、所属教研室主任、所在班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及教学副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学工办备案。
3、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从学生请假日起,对学生进行学习、实习安全、毕业论文(设计)、就业指导全程指导与教育。
4、请假学生假毕,必须携带就业单位就业协议书(合同)、创业公司相关证件(文书)、考研录取通知书,办理对换请假时间内课程学习任务手续,否则重修。
5、学工办对请假学生请假事宜进行备案,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签订安全协议书。
附件:
学生考研、提前实习、创业等事宜请假申请单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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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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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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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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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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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书面材料请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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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老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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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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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实习指 导老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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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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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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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副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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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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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假时间及材料 (材料请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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