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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考研、提前实习、创业等事宜请假规定

时间:2018-07-16 作者:  点击:[]

人才培养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学生顺利就业与深造。毕业生因考研、提前就业、创业请假,在不违背学校和学院教学秩序及教学规律情况下,有程序有规范的进行办理,特作以下规定:

1、请假学生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写明具体原因及请假实现的结果,以及家长同意的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书面材料,申请书见附件)。

2、申请书须由任课教师、所属教研室主任、所在班班主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及教学副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交由学院学工办备案。

3、论文(设计)指导老师从学生请假日起,对学生进行学习、实习安全、毕业论文(设计)、就业指导全程指导与教育。

4、请假学生假毕,必须携带就业单位就业协议书(合同)、创业公司相关证件(文书)、考研录取通知书,办理对换请假时间内课程学习任务手续,否则重修。

5、学工办对请假学生请假事宜进行备案,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签订安全协议书。


附件:

学生考研、提前实习、创业等事宜请假申请单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书面材料请另附)

任课老师意见

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老师意见

毕业实习指

导老师意见

班主任意见

教研室主任意见

教学副院长意见

学工办意见

销假时间及材料

(材料请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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