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本科教育>>管理制度>>正文

关于转发吉首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10-11 作者:  点击:[]

吉 首 大 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吉大发〔2017〕46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我校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湘教〔2014〕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以及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使命,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教师的职业价值和人才的培养质量。长期以来,我校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师德师风建设制度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是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中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注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三)坚持改进创新,不断探索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规律、特点,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

(四)坚持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师德师风教育及奖惩、监督等各项制度。

三、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终身学习,刻苦钻研。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三)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严慈相济,教学相长,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四)严谨治学,弘扬科学精神,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严禁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五)勇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普及科学知识。热心公益,服务大众。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坚决反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六)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言行雅正,自尊自律,清廉从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

(七)热爱学校,关心集体。树立良好的团队意识,自觉维护学校和集体的利益。

四、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五、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制定、检查、督促工作。

2、各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重要工作,为教师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把师德师风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

1、将师德师风培训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师德师风教育专题,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将师德师风教育作为优秀教师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培育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视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2、拓展教师培养体系,结合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指导申报重大课题,鼓励教师参与调查研究、学习考察、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师风教育效果,全面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和思想素质。

3、创新教育理念、模式和手段。把高校师德重大典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

4、充分激发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自觉性,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职业生涯规划,明确师德师风发展目标,通过自主学习、自我改进,将师德师风规范转化为稳定的内在信念和行为品质,将师德师风规范积极、主动融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实践中,提高师德师风践行能力,养成师德师风自律习惯。

(三)加强师德师风宣传

1、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宣讲《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等法规文件中有关师德的要求,宣传普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挖掘和提炼名家名师为人为学为师的大爱师魂,生动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充分利用校内报刊、网络、广播、橱窗等传统传媒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每年定期集中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活动,使之形成品牌和制度。

2、加大师德师风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定期举行师德报告会等活动,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宣传优秀教师的事迹,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氛围。

(三)严格考核管理

1、严把新教师选聘、考核师德关,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准入评价机制,在教师招聘录用、人才引进的过程中,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并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实行师德承诺制,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聘用合同,要求新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

2、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师德表现作为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在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及时劝诫,情节严重的,根据其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具体情形,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单位考评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听取教师本人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

(四)强化师德师风监督

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师德状况调研、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学校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五)完善奖惩制度

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制订师德建设激励相关办法,对模范遵守教师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师德表现突出、教育教学效果优良的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并将教师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教师职务晋升及岗位聘用、研究生导师遴选、学科带头人选培、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推荐中优先考虑。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

吉首大学

2017年7月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