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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美术学院学业奖学金 评审内容及分值计算办法

时间:2021-09-24 作者:研究生办  点击:[]

一、概述

《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及分值计算办法》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订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依据,各单位可进一步细化,但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评审分值用“S”表示,总分值计算公式为:

S(总成绩)=[平均成绩绩点(A)×10+学术科研及专业技能竞赛(B)+社会活动(C)] ×思想政治及综合考核(D)

评选小组

组长:王浓章、李婷婷

成员:杜修望、龙社勤、伍玺臻、姜励立、姜励立、樊泽毅、赵雪梅、赵二保、刘烜毓、马寿涛、李聪慧子

二、课程平均成绩绩点(A)

1、平均成绩绩点(GPA,全称是Grade Point Average),平均成绩绩点的计算是将每门课程的成绩乘以学分,加起来以后除以总的学分,得出平均分。根据平均分查找相应的学分绩点,见表1。

2、课程学习成绩采用加权平均分计算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A(课程学习成绩)=

3、课程学习成绩评定以研究生院学籍入档成绩为准。

表1 课程学习平均成绩绩点对照表

百分制

100-95

94-90

89-85

84-82

81-78

77-75

74-72

五等级制

A+

A

A-

B+

B

B-

C+

学分绩点

4.3

4.0

3.7

3.3

3.0

2.7

2.3

百分制

71-68

67-65

64

63-61

60

<60


五等级制

C

C-

D+

D

D-

F


学分绩点

2.0

1.7

1.5

1.3

1.0

0


4、课程学习成绩是指学生参加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并考核的成绩,其它课程不参加计算。成绩评定均采用百分制记分,学位课单科考试成绩70 分及格, 选修课 60 分为及格,及格者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得分。课程成绩得分为优、良、中、及格,分别换为 90、80、70 和 60分。研究生若一年级已修完所有课程,则以一年级的课程学习成绩作为二年级的课程学习成绩。

二、学术科研及专业技能竞赛B

学术科研和专业技能竞赛分由科研论文(B1)、科研项目(B2)、专业竞赛(B3)、编写著作(B4)、发明专利(B5)共5项分值累加,各分项加分以代表性成果为主,每各分项代表性成果不得超过5项,(特别备注除外)。

B=B1+B2+B3+B4+B5

1、科研论文(B1)

公开发表刊物类型

得 分(篇)

权威期刊(A级刊物)

≦40

权威期刊(B级刊物)

≦30

核心期刊(C级刊物)

≦20

核心期刊(D级刊物)

≦16

E级、北大中文核心刊物

≦12

一般期刊

≦5

说明:

(1)期刊目录参见《吉首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学术论文系多人合作共同署名发表的(研究生按实际排名统计,第二作者限制2篇),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70%、30%;三人的分别为50%、30%、20%;四人的分别为5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5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上述分值按实际排名计分,其中社科排名,前2名有效;自科排名,前5有效。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能计一次最高分。

(4)学校内部刊物按2分/篇计。

(5)期刊等级的认定和分值计算,各二级培养单位可制订相应办法。

(6)省级专业论文分值只限报5篇最具代表性的论文,超出的论文不计分(C级以上核心期刊不限篇数)。

2、科研项目(B2)

科研项目以立项下达文件及结题证书为依据,主持项目不限,参与项目限报2项。

(1)立项分值:

课题立项分在该课题立项当年一次性计算。课题立项分由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70%、30%;三人的分别为50%、30%、20%;四人的分别为5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5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

(2)结题分值:

课题结题分在该课题结题当年一次性计算。按期结题按100%计算,分值由项目组人员按比例享受,主持人占60%,参加人员平均分配40%,延期一年结题按50%计算,延期二年结题按20%计算,延期结题分由项目负责人单独享受。延期二年以上(不包括二年)结题则取消结题分。

表2各类科研项目得分标准

项目类别(以《吉首大学科研经费配套管理办法》为准)

立项分值

结题分值

国家级:国家自科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国家“973”“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重大专项、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20分

≦30分

省部级:科技部其他项目、国家级项目子课题(以正式下达吉首大学的立项批文和课题申报书为准)、教育部项目、省自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基金项目 、省社科联项目 、省软科学项目 、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教研教改课题、省研究生创新课题等

≦12分

≦20分

州科技局计划项目、州社科联课题、校级科研课题、教研教改课题

≦5分

≦8分

3、专业竞赛(B3)

(1)参加 “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比赛、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数学建模等学科专业学术性比赛按《政府部门、各级协会、学会等学术活动及奖项分值》加分。专业竞赛奖项只限报5项最具代表性的奖励,超出的项目不计分。

政府部门、各级协会、学会等学术活动及奖项分值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州、校级

等级

A B C

A B C

A B C

一等或特等

≦20 ≦15 ≦12

≦12 ≦10 ≦8

≦6 ≦5 ≦4

二等

≦16 ≦11 ≦8

≦10 ≦8 ≦6

≦4 ≦3 ≦2

三等

≦12 ≦7 ≦4

≦8 ≦6 ≦4

≦3 ≦2 ≦1

四等或优秀

≦10 ≦5 ≦2

≦6 ≦4 ≦2

≦2 ≦1 ≦0.5

(2)共同参与合作的获奖分值根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按比例分配,具体分配比例为:二人的分别为70%、30%;三人的分别为50%、30%、20%;四人的分别为50%、20%、20%、10%;五人的分别为50%、20%、10%、10%、10%,排名在第五以后的不予计分。所获奖项为团体奖,但排名不分先后的,所有获奖成员平均分配最高加分分值。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4、撰写著作、文章(B4)

其它类型

得分(分/千字)

单项限分(分/千字)

个人专著

0.5

15.0

教育部统编教材

0.5

10.0

湖南省教委统编教材

0.4

10.0

一般教材

0.2

10.0

译著

0.3

10.0

其他读物

0.2

5.0

重要报刊

0.5

5.0

注:1、重要报刊标准参照我校宣传部相关标准,由各院(室、所)根据专业要求自行规定,撰写著作、文章项目只限报2项最具代表性作品。

5、发明专利(B5)

(1)国家发明专利

以吉首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加分总值为20分。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限报1项代表性的专利。

(2)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以吉首大学为第一授权单位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加分总值为16分。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限报1项代表性的专利。

三、社会活动C

社会活动分由活动竞赛分、活动表彰奖励分、研究生干、撰写发表新闻稿部分4项分值累加,社会活动总分不超过10分。

计算公式为:C=C1+C2+C3+C4

1、活动竞赛(C1)

社会活动竞赛奖励分值

奖励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州、校级

一等或特等

5

4

2

二等

4

3

1.5

三等

3

2

1

四等或优秀

2

1.5

0.5

2、活动表彰奖励(C2)

社会活动表彰奖励分值

奖励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州、校级

优秀集体

6

4

3

优秀个人

3

2

1

注:所有奖项必须出具相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所获奖项为个人奖时,加分分值为相应获奖等级的最高加分分值。所获奖项为团体奖时,团体内成员共同分配最高加分分值,排名第1、第2、第3名的加分权重分别为75%、50%和25%,第4名及以后的成员加分权重为10%。所获奖项为团体奖,但排名不分先后的,所有获奖成员平均分配最高加分分值。同一项目重复获奖的,按最高类别计算。

3、研究生干部(C3)

干部职务

校研究生会主席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校研究生会部长、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其他研究生干部

最高加分分值

3

2.5

2

1.5

党务职务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支部委员



最高加分分值

2.5

1.5



注:研究生干部加分由主管部门考核加分,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1)。党支部负责人参考学院党委办公室出具的考核情况表,加分分值=职位最高加分分值*考核百分比(党总支或党委出具证明)。(注:班长、团支书加≦1.5分,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加≦1分,其余班委及学院研究生会干事加≦0.5分)

4、撰写发表新闻稿(C4)

奖励等级

市级

校级

院级

分值

0.5

0.3

0.2

注:撰写发表新闻稿加分需提供发布网站、公众号清晰截图,截图中信息需包含网站信息或公众号信息、发布作者名、发布时间。市级包含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官方新闻网站(如红网、张家界日报以及其官方公众号等),校级包含学校官网、研究生院官网、学校微信公众号,院级美术学院官网、美术学院研究生官网、美术学院公众号。

四、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D)

1、评审内容包括考核研究生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集体观念、遵纪守法、社会公德等思想政治表现。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在校期间有违纪现象,受纪律处分者;

(3)出现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4)课程学习阶段,一学期内累计请假达30学时或者15天者;论文撰写阶段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而离校、时间超过7天的研究生。

(5)经核实为非全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由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考核。

五、评审结果应用

根据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内容的前三项成绩,即(A+B+C)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其排名靠前者(实际名额的一定差额)为学业奖学金预选名额,进入D项思想政治综合表现考核,通过D项思想政治及综合考核,各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确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人选。

六、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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