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和研究团队的创新能力,积极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人文社科研究水平,为建设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校级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度吉首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培育项目
面向全校有意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教师设置。
择优资助,每项资助8000元。
获得2020或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两年内在学校规定的C类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即为结项。逾期视为项目终止。若以论文结题,所发表的论文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只能标注“吉首大学校级课题资助”字样。
申报书见附件1。
(二)一般项目
面向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教师和在校研究生、本科生设置。
教师类项目拟按不超过申报数70%的比例立项,每项资助2500元。教师类项目需在省级以上公开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即可结项。
研究生、本科生项目拟按不超过申报数70%的比例,每项资助2000元。研究生项目需在公开的学术刊物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本科生项目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或以研究项目为内容作为毕业论文并被评为优秀等级即可结项。
申报书见附件2和3。
(三)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创新招标项目
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包括:省委宣传部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2011协同中心、国家民委重点基地、国家体育总局重点基地。创新招标项目面向校内外所有科研人员设置。
每个基地立项资助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各重点研究基地组织实施。要求每个基地设立1-3项本科生主持或参与的研究项目。
(四)各类专项委托项目
各类专项委托课题由相关委托单位设置,立项项目数、资助经费额度、项目申报与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各委托单位组织实施。
二、申报时间与要求
1.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上午12点,逾期不予受理。
2.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单位请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稿一式两份交社科处208室,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及申请书电子稿发社科处邮箱
社会科学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