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教育>>培养管理>>正文

吉首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业务费及调研、实践经费管理办法

时间:2017-09-19 作者:  点击:[]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办法》(吉大发〔2015〕14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经费标准(共4400三年每人)

1、业务费:艺术专业每人每年1300元。

2、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调研、实践经费: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研究生业务费的划拨

1、按学制年限计发,实行“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使用办法,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限内不予以发放业务费。

2、业务费由研究生处按培养单位在籍人数划拨到各培养单位,用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

3、研究生专业实践补贴,由研究生处在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年度一次性划拨到培养管理单位。

三、研究生业务费的使用

按研究生处规定,公共课业务费每生每年100元,三年共300元每人;剩余业务费总额为3600元,按以下比例使用(为三年合计费用):

1、研究生外出调研、实践费用:总支出占业务费(3600元)的40%+500元的专业实践补贴;共

1940元。

2、论文评阅、答辩以及学术讲座费用:总支出占业务费(3600元)的40%;共1440元。其中毕业作品展每生每人补贴740元;邀请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每份论文补贴200元;邀请毕业答辩外审专家每生每人补贴500元。(注:毕业作品展、学位论文评阅、学位论文答辩费用实际使用超出部分由研究生自己承担。)

3、图书资料费:总支出占业务费(3600元)的20%;共720元。

费用用途

费用额度(每人)

费用使用时间

费用使用方式

备注

外出调研、实践

1940

3-5

学期

个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销

毕业作品展

740

6

学期

个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销

费用实际使用超出部分由研究生自己承担

邀请毕业论文评阅专家

200

6

学期

由学院统一安排

邀请毕业答辩专家

500

6

学期

由学院统一安排

图书资料购买

720

由学院统一安排

四、经费使用与报销要求

1、外出调研、实践必须得到导师的同意和指导,符合《培养方案》的实践课程的培养要求。

2、外出调研、实践费用仅能用于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车费、住宿费及生活补贴;毕业作品展补贴费用在毕业作品展举办之后凭发票报销。

3、报销需征得研究生导师及学院负责人的签字同意,使用金额不能超过规定额度。

美术学院

2017年3月2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