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12号)和我校实际,学校将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与结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2、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原则上可再参加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3、承担各级科研创新项目尚未结题的研究生不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三)申报数量和资助标准
1、省级项目1万元/项;校级自科类项目0.2万元/项,社科类项目0.15万元/项。
2、本次省级项目立项比例为在籍总人数(2019届毕业生除外)的3%,校级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比例为在籍总人数(2019届毕业生除外)的6%,各单位具体推荐数额见附表。
(四)申报程序
1、研究生本人申请,填写申报书(在研究生院培养管理下载专区下载)。
2、各培养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审办法,依据申报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培养单位网站及多处醒目公告栏将评审办法、申报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后,上报研究生院审定。
3、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二、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在组织项目申报的同时,对2018年立项的各级研究生科研创新立项项目进行结题申报。相关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报送研究成果(包括附件)及其它有关材料。
三、其他
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与结题工作,并于2019年4月26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份(省级一式两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吉首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结题材料(校级一份,省级一式两份)交研究生院,同时将电子文本发到至指定邮箱。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