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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7-05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实践经验总结,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跨学科、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提升社科研究原创能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研究要聚焦复杂环境条件下的发展难题,力求具有文理交叉、多学科融合集中优势攻克难题的重要创新价值。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

三、涉及学科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6个学科,具体分类如下: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项目申请书学科分类的填写,须从以上26个一级学科中选择(不要填写到二级学科)。语言学分中国语言和外国语言研究方向,艺术学分美术类和音乐及其他类研究方向,在填写学科类别时,须加括号具体注明,如“语言学(中国语言类)”“语言学(外国语言类)”“艺术学(美术类)”“艺术学(音乐及其他类)”。跨学科研究课题以“靠近优先”为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四、项目类别

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成果立项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首次设立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对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研究,以及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青年项目资助扶持青年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开展学术研究。西部项目资助促进我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团结繁荣等方面的重要课题研究。“2025湖南智造”高职项目资助围绕“2025中国制造”和培育“大国工匠”精神等创新主题开展深入研究。成果立项项目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先期没有获得相关资助、研究任务完成且公开出版、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较高的研究成果。基地项目资助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凸显主攻方向和学术特色的课题研究。奖励项目继续按相关激励政策资助我省符合条件的社科研究人才及成果。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资助我省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中培育和打造“九大重镇”“八大学科”“五支队伍”的重要课题研究。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项目资助额度为2万元。

2018年省社科规划办继续与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合设立外语科研项目,按照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单独评审。申报时按语言学(外国语言类)或外国文学学科填写,不必注明申报该类项目,立项资助经费由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直接拨付项目所在单位。

五、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青年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申报人除外),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兼职人员除外)。申报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报青年项目,负责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含)学位人员,须由2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推荐。成果立项项目根据研究成果质量取舍,不受年龄、职称、学位等条件限制。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2、为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2018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省社科基金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3)被撤销、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销、终止的省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4)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坚决杜绝重复申报。(5)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六、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为4万元,其余各类项目的资助额度为2万元。

七、申报材料

1、申报人请从本通知附件下载相关申报表。申报人须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数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学术不端者”黑名单。

2、申报书和活页均需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申报书中项目申报人、课题组成员、推荐人签名请手写,严禁一人代签笔迹雷同情况。

4、各类项目申报书、活页及申报汇总表均请按要求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除机关单位或理科学院外,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文档请各单位建立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总文件夹,内含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分文件夹(最终定稿的申报书和活页word文件格式),打包发送至社科处指定邮箱。

5、各类项目的材料要求如下:

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外语联合项目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7月修订版)》(见附件1)一式7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活页(2018年7月修订版)》(见附件2)一式5份。

②成果立项项目

申报人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申请书(2014年6月版)》(见附件3)一式4份,不需填写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著作(含丛书)申报的提供著作原件3套,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3套。

③西部项目、基地项目、奖励项目、社科湘字品牌“985”项目

需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k.rednet.cn)。网上申报开启时间及申报系统填写方法请留意网站信息,详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系统使用说明”。除在线申报外,还需提供2份纸质版《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18年7月修订版)》(见附件1)。

八、申报时间

我校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95-6,逾期恕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退,请申报人自留底稿。

请各相关单位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审查、密切配合,确保2018年度我校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顺利开展。其余详情请参阅湖南省社科规划办通知。

联系人:王莲思、杨帆

电话:0743-8560776

邮箱:jsuskc@163.com

社会科学处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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