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对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及《吉首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3]4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小组
组 长:李婷婷
副组长:杜修望
成 员:陈阳波 刘浩 赵忠鼎 康颖 各教研室主任
具体职责:制定本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审定;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选拔、考核,上报拟转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1.个人自愿原则。转专业工作尊重学生的志愿与爱好,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规范有序原则。转专业工作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必须严格遵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
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转入学生的选拔、考核,择优录取,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三、学生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3.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四、学生转专业限制条件
1.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艺体类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者。
6.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7.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不能适应转入专业要求者。
8.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
9.无正当理由者。
五、转专业管理程序
本次学生转专业的申请、考核和审批工作集中在1月进行,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转专业手续。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制定工作方案并公布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5日。学院在1月3日前将领导签字并盖章的转专业方案与填报的附件1电子版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定,教务处审定通过后,由学院在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
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学生在2024年1月11日之前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须将转专业书面申请提交至学院教务办(403办公室)。
接收学院审核
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19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方案,集中组织选拔、考核工作,择优录取。转入学院在《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在1月19日之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六、转专业考核办法
美术学院拟接收转入专业为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以上专业拟接收人数均为5人,如申请人数超过,则通过考核择优录取前5名。
美术学院转专业对高考选科无要求,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将于2024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考试,考核内容为素描。美术学(师范)专业接收条件为考核评分达到80分者,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接收条件为考核评分达到75分者。
七、转专业的教学管理
1.在学校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活动。无故旷课、缺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原学生证乘车区间应作变更,未使用过的教材和转入专业需要的教材由学生协商教材供应服务商处理;转入学院安排学生宿舍;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等。
3.学生转专业后,转入学院应对学生成绩进行认定,并指导学生修读相关课程。在原专业获得的课程学分按如下规定认定:原专业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对应课程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后,其成绩学分直接载入该生学籍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可作为相应选修课成绩记入该生的学籍档案。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学生应主动联系学院教务老师,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补修课程或编入下一年级学习,应根据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缴纳相关费用。
4.转出和转入学院应及时做好学生档案资料的完善和移交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真实和规范。
5.学生按照规定办理完转专业手续后,学籍管理人员在学信网进行异动处理。
6.学校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美术学院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