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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寒假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9-01-1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校历,结合实际,经学校研究,2019年1月21日至2月22日为学校放寒假时间,现将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本学期于2019年1月21日正式放假,1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照常上班。下学期于2019年2月22日开学,其中2月22日教职工报到上班,2月23日、24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5日按课表上课。

二、有关事项

(一)值班工作

假期各单位要专门安排人员值班,并在1月16日前将值班安排表电子版发送至李莉华老师OA邮箱和保卫处办公室张连君老师OA邮箱,张家界校区同时报送校区办公室李鸿雁老师OA邮箱。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要做好信息工作,及时掌握师生员工动态,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二)维稳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实验室、药品仓库、网络中心等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实验室、药品保管室(仓库)、学生宿舍等安全重点部位须张贴封条。

2、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伤害、防诈骗、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加强校园网络监管,重点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1)注意交通安全。要求师生在寒假期间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外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防火工作。严禁违章违规用电。

(3)加强防盗工作。提醒师生在岁末年初各类侵财案件高发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

(4)防止意外伤害事故。要求师生在寒假期间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寒假期间,原则上不主张学生留校,有特殊情况的,严格审批程序,并报学工部、保卫处备案。相关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

(三)假期常规工作

1、教务处、研究生处及各学院要组织好考试阅卷、成绩登录、资料归档等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好教师备课、课表安排、补考、缓考等下学期的开学准备。

2、学工部、研究生处、校团委、保卫处、校工会、后勤处及各学院要切实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与情况,切实安排好留校学生及教职工假期的生活及活动;切实安排好留校学生慰问、年饭等春节活动,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关爱与服务。

3、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精神,部署假期工作,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假期党风廉政建设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办发电〔2018〕20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明电〔2018〕7号)、《关于严明纪律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大纪字〔2019〕2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新年献词—让纯洁的殿堂更纯洁,让崇高的事业更崇高》,以节俭、清廉、务实的原则安排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的活动,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的春节和寒假。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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