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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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6-14 作者: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开展的研究生走基层服务活动的号召,贯彻落实《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吉首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帮助广大研究生了解基层需求、缩短认识差距,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奋发成才,积极为武陵山片区的发展建设作贡献,研究生处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及主题

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有别于本科生“三下乡”活动,须立足于专业领域、突显学科特色,以基层实际需求为原则,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目标,结合个人专业知识和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力争做到学生自愿、导师参与、基层配合、群众支持、服务社会、坚持特色、打造品牌。

根据学校安排,2018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新增“乡风文明建设”主题,调查围绕农村地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文明村镇创建、农村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通过走村入户,深入调查村庄、农户,摸清乡风文明建设现状,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评选不超过10项。

三、活动流程

(一)项目酝酿及申报(6月12日——6月25日)

各培养单位在广大研究生和导师中做好宣传动员,充分调研,联系实践单位,了解基层需求,明确服务目标,加强对点沟通;同时,招募实践队员,以10人左右为宜,且团队有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各实践团队按照实践主题,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将《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6份)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10113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17893170@qq.com。

(二)立项评审(6月26日——7月2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实践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评审标准见附件2)。

(三)过程督导(7月3日——8月31日)

1.在社会实践开展前,督促各实践团队根据《专家修改意见书》修改、完善实践方案,学校将召开实践团负责人会议,并于7月上旬举行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出征仪式。

2.在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指导教师按照实践预期目标指导研究生实践;同时,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实践单位进行走访,及时了解研究生社会实践的真实情况。

3. 各实践团队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实践新闻和图片,对暑期专业实践活动进行实时报道。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417893170@qq.com(格式要求为:标题黑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固定值24磅;图片为jpg格式,不必嵌入word文档)。

(四)结项评审(9月6——9月14日)

学校组织专题结项评审会,以公开答辩的方式,结合各实践团队提交的总结材料,邀请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见附件3),核定项目等级。结项需报送的材料有:《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一式6份,附件4)、暑期专业实践成果报告、5分钟左右视频、实践日记(每人至少1篇)、精选照片10张。材料电子稿于9月6日前发送至邮箱:417893170@qq.com,纸质稿交研究生院学生管理科(10113室)。

(五)成果推广(9月17日—9月底)

1. 实践日记展示。每个实践队员至少提交1篇实践日记参评优秀实践日记,日记的文体不限,评选推荐的优秀实践日记将在网络平台宣传并汇编成册。

2. 实践视频展播。每个团队需制作5分钟左右的视频,展示团队实践的精彩过程、社会影响及实践成果。

3. 实践成果汇报。组织优秀团队举办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汇报会,分享经验、展示成果。

(六)总结表彰

学校将对所有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放证书及奖金。

1. 设立“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团队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二、三等奖用于表彰校级实践成果突出的专业实践团队,优秀奖用于表彰院级实践成果突出的专业实践团队。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1个。

2. 设立“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先进个人奖”,10名。用于表彰在专业实践中表现突出、实践效果显著、思想总结认真、做出一定贡献的研究生。其中一等奖团队4名,二等奖团队3名,三等奖团队2名,优秀奖团队1名。此项荣誉作为研究生参评学校单项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3. 设立“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奖”,4名。用于表彰在专业实践过程中认真负责指导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

4. 设立“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实践日记奖”,1名。用于表彰记录实践点滴、用心参与实践的团队成员。

四、经费支持

1. 根据立项评审结果,学校将设立若干校级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实践团队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资助经费范围为往返实践单位与学校区间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及实践期间的宣传、资料印制等费用。

2. 经费分两次进行资助:立项阶段资助经费60%;结项阶段资助经费40%。有条件的学院可以成立院级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团队作为补充,但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培养单位要积极从社会、企业、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个人等处多方筹措经费,用于补充支持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

五、活动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工作,务必做到有计划、有规范、有落实、有考核。

2. 各培养单位要根据研究生的特点和教育规律,选聘思想品德好、组织能力强的专业教师担任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全程指导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

3.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社会实践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升广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参与者签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8),为参与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制定研究生实践安全预案,做到把握实时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有效处置。

4. 各培养单位和各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团队要做好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实践过程中,要主动联系各种社会媒体,及时推介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个人和先进事迹;实践结束后,要做好社会实践的总结工作,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图片宣传等多种形式,扩大实践成果。

附件:

1、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

2、立项评审参考标准

3、结项评审参考标准

4、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项目验收申请书

5、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团队奖申报表

6、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先进个人奖申报表

7、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奖申报表

8、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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