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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8-06-03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全校师生员工正常上班(课),上星期五(4月6日)的课。

二、几点要求

1、各单位务必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2、各单位放假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请于4月3日17:3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送至校长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周左老师OA邮箱,张家界校区同时报送张家界校区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及学校有关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并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革除陋习、文明祭祀,确保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清明假期。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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