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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专题·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8-04-14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在我校掀起政治理论学习的新热潮,不断增强学习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及全体党员。

二、培训时间及参学方式

1.处级干部:参加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在线学习。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在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了两个专题培训班:(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学习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20日;(2)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时间为4月24日至6月17日。处级干部通过本人学员帐号登录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固网平台,进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习专栏进行学习(详细说明见附件1、附件2)。

2.科级干部:参加学校党校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学习。学校党校拟举办“2018年科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培训时间:吉首校区4月19日,张家界校区(含张家界学院)4月23日(教学安排见附件3)。

3.党员:参加二级党组织(分党校)举办的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时间在4月至5月,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党组织决定。

三、培训内容

1.处级干部以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所设置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为学习内容。

2.科级干部主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讲政治的好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重大判断的内涵及重大意义等三个专题内容。

3.党员培训内容由各二级党组织确定。

四、培训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培训对象参加培训学习,并向校党委组织部上报处级和科级干部培训名单、党员培训计划和学习情况总结,校党委组织部将适时通报培训学习情况。

2.处级干部要按有关规定学完必修、选修课程,参与在线测试并考试合格,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发挥表率作用。

3.科级干部及党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服从培训安排,遵守培训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学习的需请假,下次补训。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党校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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