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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美术学院召开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学习专题会议

时间:2020-12-12 作者:白小芳  点击:[]

12月9日下午,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湘教工委通〔教研〔2020〕12号)的文件精神,加强学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学院开展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学习专题会议。学院领导班子及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李婷婷副院长(主持工作)主持。

首先,李婷婷副院长发表讲话,她指出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应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将新闻报道中的失范行为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接下来,龙社勤老师带领全体导师共同学习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她首先指出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体导师应集中学习,全员知晓。接下来她对《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侧》中的八个准则做了详细的说明和举例,分别从“职责” 和“禁止”两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分析。最后她阐释了违反准则的处理措施及问责机制。

最后,学院书记王浓章对本次专题学习作总结。她强调,研究生导师应严格约束个人指导行为,强化规矩意识,底线意识,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要求落实到位。

各研究生导师表示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对研究生导师的职责与义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大家表示今后的工作中会严以律己,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要求,更好地担负起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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