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普通本专科评选条例》、《吉首大学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要求,经本人申请,美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拟评选晏丽莎为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班级 |
学号 |
1 |
晏丽莎 |
女 |
美术学院 |
2018级视觉传达设计1班 |
2018401013 |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9月26日—9月30日,对上述同学获评有异议者,请与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学工办联系电话0744-8225930.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