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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鸿阳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时间:2017-09-16 作者:  点击:[]

“鼎鸿阳奖助学金”由湖南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旨在传导社会责任,帮助吉首大学特别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为搞好评选工作,发挥奖助学金最大效能,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资助对象条件

1、被吉首大学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委托培养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4、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生学业复审报告)。

6、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得国家或社会任何奖助的学生优先给以资助,接受此资助后不影响该生接受其他资助或奖励。

二、资助金额

1、学校每年在录取的一年级新生中选择10名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对象。

2、资助的时间为大学本科学制年限(一般专业为四年,临床医学专业为五年);每位资助对象每学年获得的资助金额为学校通过物价部门核定的该生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学生或学院须在规定日期向学校申报和推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吉首大学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拟受资助对象。

3、公示。学校在媒体、网站或公告场所公示初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司审定。吉首大学学生处将拟受资助名单,连同申报材料(包括学生的申报表格、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学校推荐信等)一并递交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最终审定受资助对象。

5、奖助学金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9-10月份;学校组织颁发仪式,颁发仪式结束后,奖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四、奖学金的调整与撤销

1、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每学年将对受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未达资助条件或成绩未达标者,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学生的资助进行调整。

2、资助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良序行为,将被取消资助资格。

3、资助对象中途辍学者,资助自行终止。

4、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酌情处理。

五、其他

1、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委派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受资助学生家庭情况,商量受资助学生的培养方案。

2、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派出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辅导、服务,确保资助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

3、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鼎鸿阳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鼎鸿阳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二:鼎鸿阳奖助学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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