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心奖学金”由湖南洗心禅寺设立,旨在传导社会责任,弘扬乐善好施传统,帮助吉首大学特别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为搞好评选工作,发挥奖助学金最大效能,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资助对象条件
1、被吉首大学正式录取的生源地为湖南省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委托培养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个人品格及社会公德,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制度。
4、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5、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合格(每学年吉首大学需提交学生学业复审报告)。
6、符合资助条件且未获得国家或社会任何奖助的学生优先给以资助,接受此资助后不影响该生接受其他资助或奖励。
二、资助金额
1、在2017年录取的一年级新生中选择25名家庭特别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对象。
2、资助的时间为三学年(大学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资助金额为每学年度4000元。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或学院推荐。学生或学院须在规定日期向学校申报和推荐,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吉首大学学生处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评定拟受资助对象。
3、公示。学校在媒体、网站或公告场所公示初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司审定。吉首大学学生处将拟受资助名单,连同申报材料(包括学生的申报表格、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学校推荐信等)一并递交洗心禅寺基金会,由基金会最终审定受资助对象。
5、奖助学金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10-11月份;学校组织颁奖仪式,颁奖仪式结束后,奖助学金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四、奖学金的调整与撤销
1、洗心禅寺基金会每学年将对受资助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未达资助条件或成绩未达标者,基金会将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学生的资助进行调整。
2、资助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良序行为,将被取消资助资格。
3、资助对象中途辍学者,资助自行终止。
4、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洗心禅寺基金会酌情处理。
五、其他
1、洗心禅寺基金会、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委派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受资助学生家庭情况,商量受资助学生的培养方案。
2、洗心禅寺基金会、吉首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派出志愿者对受资助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跟踪、辅导、服务,确保资助发挥最大效益,确保受资助学生成长成才。
3、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4、本评选办法的解释权归洗心禅寺基金会。
附件一:2017年度名额分配
吉首大学2017年度洗心奖学金分配表 |
校区 |
序号 |
学院 |
名额 |
吉首校区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2 |
音乐舞蹈学院 |
1 |
3 |
体育科学学院 |
1 |
4 |
化学化工学院 |
2 |
5 |
历史与文化学院 |
1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7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8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1 |
9 |
商学院 |
2 |
10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1 |
1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 |
12 |
物理与机电学院 |
1 |
13 |
医学院 |
2 |
1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2 |
张家界校区 |
15 |
外国语学院 |
1 |
16 |
美术学院 |
1 |
17 |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
1 |
18 |
软件学院 |
2 |
19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2 |
合计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