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吉首大学、张家界、湘西州等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扶助贫困学生接受教育、全面成才,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今年继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在籍在读普通高中和普通高校学生。申请基本条件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心态健康,积极向上。同等条件下,孤儿、事实孤儿、单亲、大病大灾等特困家庭子女优先。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思想品德当年达到“优秀”等级,并能在同学中起到一定模范带头作用。
3.面对困难和压力,能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大学生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4.受助学生愿意填写《爱心传递承诺书》,加入基金会QQ群,关注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
5.为便于跟踪问效,原则上受助学生从上一年度受助学生中产生,有违纪、补考成绩不合格、已脱贫等情况的学生不予资助。
资金捐助计划由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审议,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1.中学阶段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
2.高校阶段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
三、操作程序
1.学生提交申请书(包括基本情况、学习、生活、获奖、优秀事迹等,字数不低于500字)、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审批表(见附件2);
2.学校初评确定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同级教育部门;
3.县市复核汇总后,填写汇总名册(见附件3)报市州教育部门;
4.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州及县市教育部门联合入户走访核实,审批后下拨助学金。
5.县市、学校组织发放,学生填写《爱心传递承诺书》,关注基金会微信公众平台,加入QQ群,办好签领手续(见附件4)。学校反馈受助学生情况,组织宣传、学习受受助学生事迹。
四、工作职责
1.吉首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县市教育部门及相关受助单位负责提供捐赠证书和捐赠发票,落实资助对象,管理、发放助学金,跟踪调查资金落实和受助学生情况,提供助学金落实报告书和学生在校学习和表现情况,做好宣传工作,接受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的检查和审核。若有违规使用现象,负责将违规使用的助学金追缴退还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并取消有关单位下年度资助资格。
2.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负责筹措资金,审核资助对象、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吉首大学和市州教育部门及相关单位认真细致制定发放实施办法并报基金会,建立管理机制和严密的工作程序。要规范申请、审查发放程序,保证名额分配、评定等各个环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使之成为“阳光工程”。
2.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感恩教育。要加强对发放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杜绝违纪行为。要加强受助学生管理,积极参加公益活动,要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和积极进取精神。各单位要对上学年资助的学生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收集学生思想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有显著进步的典型事例。
3.填表要求和上报时间。
(1)填表要求。审批表和汇总名册要认真填写,家庭、表现和学业情况要真实准确。汇总名册要与审批表内容一致、顺序一致,签字名册中的“签名”由本人签字(特殊情况需代签的签代签人姓名,注明关系)。
(2)学生材料上报。学生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审批表、汇总名册以及上学年度受助学生学习情况汇报资料(有代表性的学生信件)于9月20日报秘书处。
(3)发放资料上报。发放名册、发放有关资料及落实报告书于11月30日报秘书处。
联系人:李 想
联系电话:13397433118
电子邮箱:help_happy@126.com
基金会QQ群号:481199627
附件:
1.2017-2018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指标分配
2.2017-2018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审批表
3.2017-2018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学生汇总名册
4.2017-2018学年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助学金发放签字名册
5.《爱心传递承诺书》
湖南宋祖英助学基金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