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教务处
教通[2012]21号
关于组织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现转发《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142号),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要求
有关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通知、指南、表格及附件材料可在各学院教务办咨询或在“教务处”网站“教学研究”的“项目通知”下载。各单位应认真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好本次省级教改研究项目的申报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要紧扣项目选题指南,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做好研究项目遴选和推荐,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学校评审,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
2、申报与推荐范围
申报人无在研的省级教改项目。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从学校2011年、2012年已经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中产生,重点推荐校级重点项目和高质量的一般项目。
3、受理时间
相关学院须于5月10日之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含电子文档)和汇总表(申报、中期检查、结题)交教务处教研科,张家界校区统一交校区教务办。不接收没有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材料。
4、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2010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须上报中期检查材料,2008年以前立项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结题报告书,并附佐证材料。结题和中期检查材料须于5月10日之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 李建锋 丁秀琴 余继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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